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升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抽验工作的通报》。生态环境部初定今年7-9月积极开展全国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抽验工作,并将抽验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报》共计三部分内容,一是明确提出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的组织确保,创建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是饮用水水源维护的法定责任主体,要按照分级别、属地化管理原则,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和全面压实饮用水水源维护工作责任,创建完备管理体制机制,把饮用水水源维护各项工作划入最重要议事议程和工作实绩考核,强化的组织领导、投放确保和宣传教育,实行部门同步和根本性事项会商,遵循科学规划、维护优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二是拒绝恪守法律红线,坚决标准规范,实施明确拒绝。《通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指南等规定,明确提出了以下几方面任务:科学合理确认饮用水水源,保证饮用水用于安全性;规范划界水源保护区,构建水源维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水源维护,全面积极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源日常管理,强化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对主要明确工作具体了时限拒绝。明确还包括对全市域内在用、可用和规划用饮用水水源地情况展开核查确认,依法办理、更改适当水源申请;水源地新的划界或调整现有保护区,保护区标志排查完备和维护工程规范化建设;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设施全面排查、清扫工作;按照现有问题一一限期销号原则,制订并请示工作实施方案,每月定期请示工作进展情况。该《通报》的印发,将对全市各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大力推展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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