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站曾发动过仪器行业薪酬小调查,得出结论的结论是外资企业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待遇最低,而民营企业仪器或检测工作人员的待遇最好,薪酬待遇状况广泛不容乐观。薪酬较低已十分“扎心”,不小心步入公司规章制度不完善的“坑”,那才真是有厌真是!近日,仪器行业就再次发生了这样一件榨取员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曾女士辞职后,公司仍然并未给其出示辞职证明,造成新的单位对其未予任用,导致薪资损失。通州区法院日前一审判令其公司保险费曾女士薪资损失八千元。
曾女士此前在一家仪器公司兼任研发类工作。试用期过了之后,曾女士实在这家公司的工作环境和自己预期的不过于一样,之后要求跳槽。随后曾女士向仪器公司提交了辞职信,但该公司仍然并未开具中止劳动或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后来,新的公司通报曾女士办理入职申请,并获取与上一家公司的辞职证明。
她急忙返回老东家索取,但公司仍然拖着没有筹办,造成她最后没能入职新的公司。曾女士向通州法院驳回诉讼。法院经审理指出,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中止或者中止劳动合同时开具涉及证明。
本案中,仪器公司并未给曾女士出示中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导致其错失新的单位的入职,不应赔偿金适当损失。最后,判令仪器公司缴纳曾女士薪资损失八千元。
案件曝光后,网友们争相不淡定了:“好样的!不过缴的有点较少。足以填补损失,也足以对这家公司包含威吓。”“还是违法成本太低,这8000块钱对于公司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有可能丧失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发布这家流氓公司的名字,罚款应当减少到80万!”......涉嫌仪器公司的名字暂未月公开发表,而本次事件的再次发生,应该给仪器行业内的从业人员敲响警钟。
仪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应时刻警觉此类“无良”企业,而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加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确保合法权益,这是最必要也是最有效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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